红网长沙11月14日讯(滚动新闻通讯员 肖强 记者 刘颖)11月6日,长沙交警开始向市民征集意见,对《长沙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进行适当修改。经过一周的征集,11月13日,长沙交警整理了市民讨论的主要问题,并一一做出回复。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教科民警公布的资料显示,市民就快处快赔办法的修订意见主要集中在时间、金额以及如何处理责任方不赔付这几个方面。对于市民提出的修改意见,长沙市交警支队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建议与回复]
第一,很多夜间发生的事故无法适用于快处快赔,有市民建议将快处快赔适用的时间延长,从早上6点到22点或者全天24小时。
回复:对于市民提出的延长受理时间的建议,将根据警力配置予以考虑。
第二,目前的适用金额2万元过低,有市民建议提高到5万元,还有一些市民建议是否能像北京一样不设限制,只要是没有人员伤亡、现场可以撤离的都可以适用。
回复:将考虑上调现有单车两万金额。
第三个讨论的焦点,则是撤除现场的时间,有市民建议将撤除事故现场的时间缩短为4分钟或者3分钟;还有市民建议根据交通流量和路段的不同,撤除现场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并希望对于适用于快处快赔不及时撤除现场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回复:可以考虑根据不同道路的交通重要性来设置不同等级的时间规定。如环线、过江通道2分钟内,主干道3分钟,其他道路4分钟等。
市民关注的第四点,则是在快处快赔过程中,事故责任方赔付不及时、赔偿不到位或者拒绝理赔的情况,提出能否明确定责理赔的时限、能否明确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有市民认为应加大对逃避一方的惩处,比如对拒不履行快处快赔或者超过赔偿期限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一方记分和罚款,同时由交警部门出具行政处罚证明由事故逃避方的保险公司直接为事故受损方进行理赔。
回复:对于不按规定撤离或逃逸的事后追责,将严格法律法规处罚规定,并协调保险公司共同施。
第五点,有市民建议把路面摄像头的调看回看作为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扩大摄像头的覆盖范围。
回复:对于扩大受理范围及市民反映的其他问题,将积极研究尽量采纳。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肖强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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