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41岁,永兴县马田镇人。一次偶然机会,同镇好友在他车上拿出“好东西”要他也试一试,这一试使他触碰毒魔,从此不能自拔。吸毒以后,他认识了同为“瘾君子”的刘某,两人经常一起结伴吸食毒品。本来儿女双全的李某,因为经常吸毒,妻子失望至极,和睦家庭也成为泡影。
1月28日,正在上网的刘某、李某被巡查民警发现行为异常,口头传唤至永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域,经尿检均呈阳性。在民警面前,李某如实交代了当天与刘某一起在马田镇“天地宾馆”吸食麻古、冰毒的违法事实,并为自己当初交友不慎后悔不已。
来源:红网
作者:郭彦妮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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