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4月1日起 株洲个人每月最高缴存额度上调至1577元

来源:红网 作者:任远 黄山 王莹 蔡欧亚 编辑:康晓乔 2015-03-27 19:23: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株洲站3月27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 黄山 王莹 蔡欧亚)4月1日至7月31日,株洲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将进行年度调整核定。根据新规定,职工单方最高月缴存额度由之前的1495元上调至1577元。这是昨日株洲日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消息。

  单方最高不得超过1577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月最低缴存额不变,仍为单方最低不得低于120元,双方合计不得低于240元;最高月缴存额单方调高至1577元,单位和个人缴存合计不得超过3154元。中央、省属驻株单位可以参照上级机构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执行。”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负责人介绍,设置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此次提高的额度,则是根据株洲市在岗职工去年的收入增长幅度确定的。

  想要调整缴存额度,快去和单位协商

  与去年一样,株洲市单位和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职工应发工资的5%,不高于12%执行,其中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包括全部工资、津贴、奖金等),但最高额不得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的3倍,缴存对象是单位的在职职工,包括单位的合同制劳务派遣工或农民工。

  为什么有些人收入高,但在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却很低?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可贷额度由职工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共同决定。“一些单位虽然工资待遇高,但其在为职工申报时,把缴存基数定得较低,导致职工最终可贷额度偏低。”该负责人建议这部分职工可借这次重新审核缴存基数的机会,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

  本周日可去黄河路口现场咨询

  3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现场咨询活动将在黄河路路口中国移动分公司前坪举行。如果你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有任何疑问,都可到现场进行咨询。

来源:红网

作者:任远 黄山 王莹 蔡欧亚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3/27/406167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