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某,男,44岁,中专文化,长沙市望城区东城镇人。余某某从原单位回来后,现在自己家中做些冥币、鞭炮之类的生意。
余某某与被害人熊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个男孩现已12岁。2009年余某某与熊某分手离婚,但离婚没离家,两人一直同居在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金海岸的原来住房,日子倒也平静。今年4月初,前妻熊某在外面找了新的男朋友,两人便开始矛盾激化,纠纷不断。6月6日,余某某在马栏山菜市场肉贩手里买了一把刀藏匿在身上。几次争吵之后,6月7日余某某与熊某约好于次日在家中就小孩的户口及分手问题签订协议。余提出要将小孩的抚养权给他,户口转到他的名下,另外要求对方补偿10万元。
6月8日,余某某携带农药和刀在马栏山的家中等候外出熊某到来。上午9时许,熊某从外归来,刚见面两人就发生争吵,余某某一气之下抽出刀将熊某残忍杀害,然后自己自杀未遂。经法医鉴定:熊某符合单刃锐戳造成心脏及胸腔脏器多发破裂大失血死亡。
因其自身受伤,直至6月24日余某某才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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