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9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刘赟)他是一个身世可怜的人。幼年因高烧得了小儿麻痹症,致使双腿萎缩,不能站立与行走,仅靠残疾三轮车代步。
他也是一个蛮横的人。他化“残疾”为武器,拉拢小弟,以各种无赖手段,向来往于湘潭汽车西站的中巴车主,强行收取所谓的“保护费”、“过户费”,气焰嚣张,遗毒深远……
受其余威裹挟,汽车西站在2014年9月1日-25日曾发布一则《通告》,鼓励受害车主站出来,配合警方取证,但无一人报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一封顾虑重重的联名举报信
2012年5月25日,网友“zxcxzq1”在某网站论坛,发布了一封题名为《联名请求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为民除恶打黑》的举报信。
举报信称,在“韶山、湘乡、石潭镇、宁乡”至湘潭西站的营运路段,潜伏着一个黑恶团伙达10年之久,每逢春节、端午、中秋便强行向途经姜畲镇的营运车辆,收取“保护费”、“过户费”,令承包车主人心惶惶,正常营运严重受扰。
信中直言,有个别承包人扬言“撞死他们或者通过集体罢运”的方式,发泄心中不满。但说是联名举报,其实没有一个车主署名,仅以“某某线路承包人”代替,举报时的顾虑可见一斑。
有信源显示,这封公开《举报信》发出两天后,便以“互联网舆情动态”的方式,呈现在了湘潭警方高层案头。随后,分管领导层层下批示,要求彻查事实真相。
短暂的收敛与不成文的规矩
令上述线路营运车主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团伙头目,名叫胡科铭(化名),1968年出生,是一位双腿不能站立、行走的残疾人。
此时,身处被举报漩涡的他,明显察觉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以前每年能收两万元,这次有人告我的状,就没怎么收了,(2012年)大约只收了3000元。”
胡科铭曾向警方交代,他身体有残疾没有生活来源,便将主意落在了中巴车主、司机身上。“他们不给也得给!”胡科铭透露,每次收钱时,会将自己的三轮车停在砂子岭一家超市门口的马路边,大大咧咧的告诉司机们——他来了。
“要过节了,每年的‘那个’要交了!”不出意外,停下等客的营运中巴车,都会收到这句冷冰冰的问候,发声者或是胡科铭,或是他的“小弟”。
对于“那个”,胡科铭直言只是个称呼、由头。“讲得好听点,是那些钱。讲得不好听,就是我强行要收他们的钱,实际上就是保护费的意思。”
“那个”的面额,先是几十元,后来涨到了100多,但一般为100元。作为一条不成文的交换或者规矩,给了钱的,胡科铭承诺一年内不吵司机的生意,没给钱的,嘿嘿!
从帮忙喊客到专职收钱
那么,这条“规矩”是怎么立起来的呢?
胡科铭自有一套说辞。“西站的这些中巴车主互相都有矛盾,每次都是抢客争吵,我就发现从中可以赚取钱财。”胡科铭曾供述,2004年,常在湘潭汽车西站玩耍的他,发现了“商机”。
于是,一句“你们也不要吵,你们在砂子岭转盘超市前上客,排队就是。我负责这里的秩序,从中收点费用”,一锤定音。2005年,胡科铭请来了几个堂客,负责帮司机们喊客,期间他每月收取中巴车150元/台。
3个月后,喊客取消。同年中秋,胡科铭正式立了规矩,凡从汽车西站出来,到砂子岭转盘这边等客的中巴车主,每年中秋、春节、端午分3次,向他“纳贡”;如果有人换了新车,或者换了车主,也得交所谓的“过户费”。
“我虽然没帮忙喊客了,但还是有很多客到这上车。”胡科铭的理由简单而霸道。他曾承认,自2005年起至2012年,累计收了15.5万元,涉及中巴车高达90多辆。
“只要你们的车子途经姜畲镇、七里铺,如有人吵事,找我就可以摆平。”交了钱,车主往往会得到一句这样的承诺。
硬气反抗与接受潜规则
如此无法无天的规矩,有车主不干了。
2011年春节前夕,首次买了新车跑湘乡线的车主尹果(化名),在砂子岭转盘处与胡科铭一方不期而遇。
“他喊一个人上车,其余两人站在新车前面,说是新车,要交200元。”如此明目张胆的收钱,年轻气盛的尹果哪肯,他当场发飙,“你不让开,我撞死你们!”
胡科铭最终退了一步,200元变成了100元。
不过,经此一役,尹果也彻底败下阵来,默默接受了潜规则——截至2013年6月胡科铭被抓,他一共屈服了7次,向对方交了700元保护费。
对于车主们的反抗,胡科铭早已建立了一系列应对方案。如,叫几个小弟坐在中巴车上,对正欲上车的乘客说,“这车不走了,你们不要上车”;或者干脆让小弟抬他上车,不给钱,就让对方做不成生意;更有甚者,故意碰到中巴车旁,让车主赔钱。
“有些车子不给钱,挡风玻璃都被砸过。”诸如此类的“战绩”口口相传,加上说一不二的作风,在这位不能“动”的残疾人面前,沿线中巴车主集体沦陷。
尴尬的沉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3年6月4日,在向一名车主收了100元后,警方接到热心群众报警,一举将胡科铭及陪同他作案的一名小弟抓获。
即便如此,敢于站出来揭发的受害车主依然寥寥无几。
一个可怕的事实是,2014年9月1日,警方与湘潭汽车西站取得联系,要求后者发放“关于胡科铭敲诈勒索过的中巴车主到汽车西站、长城派出所报案”的通告,可截至同年9月25日,竟无一名车主报案。
而警员们沿线调查时,知情的居民、店主担心惹祸上身,也不愿意配合调查。
最终,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胡科铭,因敲诈勒索罪,近日被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赟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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