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株洲五里墩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被害人张某承接了五里墩村洗水工业园清表和拆房项目,挂靠在吴某的公司下。2014年12月8日,因为工程款的纠纷问题,吴某与张某在五里墩乡政府发生扭打被人拉开后,吴某就叫来周某甲教训一下张某,周某甲接到电话后从家中拿起两把砍刀,并电话联系了周某乙。
两人到了五里墩乡政府与吴某碰面后,吴某指示两人在乡政府一楼拐角处潜伏,张某刚下楼便被周某甲、周某乙用砍刀砍伤腿部以下,张某边逃边抵抗,两人将张某逼到池塘边,周某乙将张某推入池塘,周某甲用砍刀朝张某继续砍去数刀。最后被群众制止并报警。
经鉴定,张某系轻伤二级。事发后,吴某赔偿了张某38万元,取得了谅解。
7月7日、8日一直在逃的周某甲和周某乙向派出所投案自首。
来源:红网
作者:刘静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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