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10月26日,长沙市环保局通过其官网发布《长沙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2月,长沙市的空气质量向污染天气转移,根据2014年的情况来看,这五个月时间集中了全年65%的污染天气,其中重污染天气集中了90%。长沙市于是出台了特护期的工作方案。”长沙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陈自珍介绍,此份工作方案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之后尽快启动实施,最快将在11月份起启动该方案措施。
具体而言,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红色预警时,将开展机动车上路执法,暂扣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全市停驶60%公务车;对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停课;全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和露天烧烤等措施。
长沙市环保局提醒,广大市民可在10月29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传真:0731-88667859,市环境保护局污染防治处;电子邮箱:wfc166@126.com;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收)。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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