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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部慈善法将出台 湖南代表关注与热议

来源:红网 编辑:李子璇 2016-03-11 09: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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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专题:2016年全国两会从头越

    红网专题:中国首部慈善法将出台

    相关评论:慈善立法助推慈善事业进入“暖春”

              法治慈善为全面小康汇聚强大正能量

    红网北京3月11日讯 3月10日下午,湖南代表团在驻地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引起不少代表关注。代表们都说了啥?时刻新闻记者在北京发回报道。(以发稿时间为序)

   

    康为民代表:“慈善法”生效时间还可提前 尽快帮到更多人
  
  
“慈善法草案附则中规定的生效时间为9月1日,太迟了,还可以提前两个月,尽快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慈善援助。”康为民代表建议,应该尽快使慈善法生效并实施,草案中规定的生效时间可提前为7月1日。康为民代表认为,3个多月的准备期对于慈善法这部法律而言足够了,加快生效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让亟待帮助的贫困者尽快得到爱心援助。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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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碧蓉代表:但愿用好善款 但愿再无歧视
  
  
“其实残疾人内心不希望救助,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尊严,能自信地生活。”戴碧蓉代表道出了残疾人的心声,她说因为丧失劳动能力,很多残疾人无法从业,有的甚至连生活自理都做不到。她希望在精准扶贫上特别关注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于条件不好但身强力壮的贫困人要激励他们通过奋斗来实现脱贫,但残疾人无法通过自我奋斗来实现,更需要爱心的倾斜。《慈善法》让戴碧蓉看到希望,她说,残疾人这个群体艰难前行,但愿用好善款,但愿再无歧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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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辉代表:慈善不能居高临下 更不能无章可循
  
  
圣辉代表仔细研究了《慈善法(草案)》,他肯定了新法的朴实与与时俱进,同时提出三点意见。第一个是草案中的第十四条:“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该向社会公开。”圣辉认为其中提及的“交易行为”容易产生歧义,老百姓会误认慈善商品化。第二个建议是第三十六条中“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可改成“可支配的合法财产”,“更加通俗易懂”。最后圣辉建议警惕网络慈善,圣辉称互联网对社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有负面,要严格监管网络募捐,警惕网络慈善沦为骗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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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填代表:税收优惠条款应明确
  
  “这部法律比较全面,比如对慈善组织有了明确的界定,对于慈善组织具体怎样运作有了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王填代表认为,总体上来说,《慈善法》对未来整个中国社会将会影响深远。“以前慈善活动基本上靠自觉,无法可依,这部法律出台后,大家做善事、做公益就有法可依了。”此外,王填认为有关慈善信托的相关规定,是这部法律的一大亮点,“让慈善有了更加宽广、更加可持续的运作方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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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忠代表:授人以渔 实现共同富裕
  
  “《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扶危济困,催生’大慈善’具有重大的意义。”刘国忠代表认为,在中国,自古就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仁爱奉献的美德。富而思源,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也是公益慈善事业的服务理念。然而,“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富口袋,先富脑袋”,刘国忠说,要让贫困地区的人民富裕起来,帮助他们发展教育事业最为重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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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劝荣代表:慈善法应当从制度上让捐赠人“有利可图”
  
  游劝荣代表在接受红网时刻新闻记者采访时就慈善法草案谈了如下看法:说起慈善,人们多半都会想到助人为乐、乐善好施、无私奉献这一些概念,这无疑是正确的正常的,也正因为如此,李建国副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中,把“在全社会提倡和鼓励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友善精神,有助于社会成员在义行善举中不断累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持久的精神力量”作为制定慈善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之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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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各界热议:
  
  《慈善法》草案审议:湖南走在全国慈善立法前列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随着《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大众对《慈善法》的出台充满期待。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张雪芬介绍,早在2011年5月,湖南省已经实施了《湖南省地方条例》,这是全国关于慈善募捐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在募捐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都走在《慈善法》前列。在湖南,业务主管单位早几年已经取消,符合规定的公共慈善组织可在社会组织管理局直接登记。在网站信息公开方面,湖南设有湖南募捐信息管理公开专栏,慈善募捐、公益组织等相关信息都能查到。 [详细]

    爱心人士热议《慈善法》 凤凰主播王峰:诈捐破坏诚信
  
  《慈善法》作为国家第一部慈善法律,宏观上将会规范社会的慈善行为。王峰表示,平日里比较关注个人利用互联网募捐的行为,当遇到募捐请求时,则会陷入矛盾中,“一方面你想伸出援助之手,另一方面又担心这种个人的募捐行为是否可信。”“《慈善法》草案中对这样的个人捐款(一对一捐款)没有进行禁止,我觉得非常人性化。”王峰说,毕竟很多时候,一个人或者家庭陷入无助的时候,求助社会能够解决燃眉之急。 [详细]

来源:红网

编辑: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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