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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2016-11-11 10: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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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石门县通报了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1.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部副部长龙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县城建投公司原财务部副部长龙飞在担任新关镇财政所总会计期间,挪用公款80万元用于炒股,贪污所得12078.67元。 2016年7月8日,被县人民法院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2016年10月17日,县纪委给予龙飞开除党籍的处分。2016年10月24日,县监察局给予龙飞开除公职的处分。

  2.壶瓶山镇后路坪村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万征在担任壶瓶山镇后路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会同该村村委会主任龚道年套取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并挪作他用,对此万征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龚道年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8月24日,壶瓶山镇纪委分别给予万征、龚道年党内警告处分。

  3.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杜文皆、郑友贵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2年11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杜文皆带领郑友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将收受当事人妻子6000元现金用于吃喝。2016年6月13日,在组织调查时,郑友贵、杜文皆各出3000元主动将钱款退还。2016年8月12日,县公安局党委分别给予杜文皆、郑友贵党内警告处分。

  4.县白蚁防治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县白蚁防治所违规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白蚁预防费80187元,时任县白蚁防治所所长覃晓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0月24日,县监察局给予覃晓明行政警告的处分。

  5.县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公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4年和2015年,县散墙办违规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共计20.4645万元,县散墙办主任张清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10月17日,县纪委给予张清平党内警告的处分。

  6.县房地产管理局时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俊和副局长覃正辉变相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10月至11月,时任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俊和副局长覃正辉分别带队参加培训期间,变相公款国内旅游。2016年10月14日,县纪委给予杨俊党内警告的处分。2016年10月24日,县监察局给予覃正辉行政警告的处分。

  7.县公安局磨市派出所所长陈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7月至8月,陈跃在任县公安局磨市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未按规定报告的情况下,安排该所民警实行集中弹性休假,且个人休假也未按规定报告;休假期间未按规定保持通讯工具通畅,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0月13日,县纪委对陈跃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8.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陈国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7月至8月,陈国平在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期间,未经请假两次在上班时间到县城宾馆酒店开房办私事;另于2016年9月14日值班期间晚餐饮酒。2016年10月13日,县纪委对陈国平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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