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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发布春节“禁火令”

来源:红网 作者:单明海 徐旭晓 周佳丽 编辑:王津 2019-01-29 16: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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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永州1月29日讯(通讯员 单明海 徐旭晓 周佳丽)“对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厉查办,直至开除公职。” 1月28日,为有效防止春节期间森林火患,宁远县发出春节禁火令。

  为做好春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宁远县向全县人民发出“禁火令”:在全县所有山林及山林附近的田土地域,不得擅自携带火种进入;不准烧荒、烧田埂地坡、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不准在坟头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或野外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检查力度、延长巡查时间、强化督查密度,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巡山护林员制度;为管控野外火源,宁远县采取防、堵、卡的方式严防山林火灾,组织乡镇干部职工、村干部和护林员实行分片包干,强化巡山检查,确保每个山头、每片林区都有镇、村两级干部及相关人员看守,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人头、地块,坚决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在重点林区制高点设置瞭望台,配置野外防火监控设备,设置防火检查站等,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真正做到路口有人把守、山头有人看守,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严格追责,凡是违令用火者一律给予行政拘留,公职人员违令用火,一律追究行政责任,在场不加制止的一律问责。公职人员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厉查办,直至开除公职。

来源:红网

作者:单明海 徐旭晓 周佳丽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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