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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考核条例催化出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梦想

来源:红网 编辑:向宏鑫 2019-04-24 2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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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引用北宋政治家司马光写在《资治通鉴》中的这句名言,深刻阐述了“人”于“政”的重要性。

在这句话之后,紧跟着的是这么一句——“而知人之道,圣贤所难也”。意为找到合适的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八百君认为,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终达成,更离不开人才。对组织工作者来说,如何把大批高素质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就成了新时代干部工作的当务之急。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选好用好干部,就是要教育好、培训好、选拔好、考核好、监督好——通过考核,对结果进行衡量,对过程进行监督,对干部形成激励,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机制。

八百君注意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对广大领导干部“干什么”“怎么干”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回答“考什么”“怎么考”这样一个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层面的优化和调整给广大领导干部以引导和激励。1998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2009年印发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干部队伍的新变化新要求。时代的发展需要一个适应新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干部考核办法。

针对“怎样才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这一问题,顺应时代召唤,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共11章57条的《干部考核条例》,围绕选人用人识别干部,做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这在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

这些安排充分做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改革创新。条例对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很好地回答了如何“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考核选拔干部这样一个时代命题,一个关于如何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问题。

所以,这次条例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等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为考核领导班子作风的重要内容;把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发扬革命精神、坚持“三严三实”、紧抓快办、树立良好家风等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品德、作风、廉洁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干部考核内容设置是否全面科学,直接关系到干部考核工作的成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是干部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的关键。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合理设置可衡量、可比较、能定责、可追责的考核内容,这次《干部考核条例》从班子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两个层面,分别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且各有侧重、相互印证、融为一体,能科学而全面地评价到领导干部的各个方面,有效地提高考核效率。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条例在选人用人上的基础性作用,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奖惩机制结合起来,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以便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焕发干部队伍蓬勃生机,条例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调问责追责方面更加详尽明确。

比如,《干部考核条例》指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而且强调依据考核结果,做到赏罚分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奖惩。甚至规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或者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整。

针对既往干部考核中容易出现的考核重叠重复、效率低下问题,条例要求准确把握方式方法,注重提高考评实效。通过落实考核责任,完善考核方式,改进考核方法,明确考核原则,让干部考核工作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防止考核工作“一刀切”“一锅煮”“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

譬如,《干部考核条例》明确,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注重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和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的原则;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准则。干部考核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完善,才会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也才会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这样,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也才会有正确依据。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制度,不落到实处都会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这次《干部考核条例》特别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按照中央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让条例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的干部队伍建设,助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毛泽东同志说过,路线方针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新时代实现新作为,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而激励、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关键则在于考核。考核条例的出台,为激励、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开出了一剂良方。未来,在这剂良方的“催化”之下,一定会涌现出更多敢闯敢干的好党员、好干部,涌现出更多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奋勇争先的好的领导班子、好的领导干部,催化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与激情。(作者 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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