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5月13日讯(通讯员 尹志 胡尊音)5月10日,由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在区法院第一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胡尊音出庭支持公诉,近百名公职人员、群众到场旁听庭审。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吴某利用其担任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丹阳派出所原所长、专案组副组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为谋取私利,明知涉嫌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他人免受追诉;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某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公开庭审是主动接受监督,践行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的体现,同时也以案说法,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
来源:红网
作者:尹志 胡尊音
编辑:文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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