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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量刑”能否“从轻” 证据说了算

来源:红网 作者:成崔巍 彭才国 编辑:吴思静 2019-06-12 17: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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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6月12日讯(通讯员 成崔巍 彭才国) “你已经27岁了,身强力壮,完全可以通过辛勤劳动养活自己。为什么一直屡教不改、屡判屡犯?你应该认真反思,好好想想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6月10日,作为谭某涉嫌盗窃案的第一公诉人,邵阳武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清针对被告人提出“从轻处罚”的请求,指出量刑应结合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悔罪表现来分析,并从情、理、法等方面展开法制教育。

2009年12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谭某因犯盗窃罪,先后四次被法院判处七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谭某不思悔改,又于2019年1月窜至被害人租房内,盗窃被害人钱包内的小额资金。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盗窃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人还结合被告人第五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分析了谭某累犯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提出了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以盗窃罪当庭宣判谭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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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成崔巍 彭才国

编辑:吴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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