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6月28日讯(通讯员 王璇)6月25日,湘西州古丈县人民法院对1宗毒品案进行宣判,2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刑。
开庭现场。
在被告冯某、姚某鹏贩卖毒品一案中,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系有吸毒情节的贩毒人员,曾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11月18日被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自2018年10月以来,冯某多次向孔某、秦某、刘某等人贩卖毒品2.9克,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查获用以贩卖的甲基苯丙胺13.14克;
被告人姚某鹏曾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于2009年9月3日被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自2018年9月以来姚某鹏多次向朱某、黄某贩卖冰毒3.87克,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查获自制吸毒工具二副,疑似冰毒二袋,疑似麻古二袋、电子秤一台、涉案手机二台。
被告冯某、姚某鹏接受法律的制裁。
古丈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冯某、姚某鹏2人作出判决:报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姚某鹏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人民币。
当庭宣判。
古丈县人民法院用以案释法的形式,公开宣判毒品案,向群众展示毒品危害,向社会展示政法部门铁腕扫毒决心,为坚决打赢禁毒战,迎接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王璇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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