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8日讯(记者 严远丹 通讯员 谢忠东 刘玮)城乡从业人员规模由1950年的1107.76万人增长到2018年3738.58万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1978年563元提高到2018年的73300元;连续15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由1995年的192元增加到2018年的2371元……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湖南持续增强民生福祉创造的成绩。
9月18日,湖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赞佳介绍了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70年来的成就及下一步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全省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强。
黄赞佳介绍,70年来,湖南省就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的“饭碗”越端越牢,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全省就业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到改革开放初期的“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时代就业方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70年间,全省城乡从业人员规模由1950年末的1107.76万人扩大至2018年末的3738.58万人,其中省内城镇从业人员由79.60万人扩大到1863.85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口的比重由7.19%提高到49.85%。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8年底转移就业总规模达到1592.3万人。全省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之比由1950年的88.54:4.95:6.51逐步调整为2018年的39.12:22.37:38.51,第三产业从业人数由72.07万人增加到1439.76万人。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1978年的563元增加到2018年的73300元,年均增长17.62%。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进,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0%以上,全省169.5万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99.2%。
黄赞佳表示,70年来,湖南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新中国成立为起点,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不断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劳动保险制度,到90年代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再到新时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制度框架基本成形。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整合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目前,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921万人、工伤保险798万人、失业保险59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工伤、失业保险已覆盖全体职业人群。连续15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从1995年的192元增加到2018年的2371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试点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03元,“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广泛惠及三湘父老。
来源:红网
作者:严远丹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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