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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全面推行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徐丹 2019-09-27 16: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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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9月27日讯(记者 郑涛)9月2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改革部署会,决定在湖南法院全面推行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改革。湖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雪楚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改革对于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意义。要全面落实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的各项要求,合理配置机构人员,理顺机构职能,实现职能统一、业务对口。要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以“立审合一”改革为契机,增强精品审判意识,发挥院、庭长监督作用,建立再审案件动态分析、类案强制检索监督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要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全省法院一盘棋思路,紧密结合湖南省法院实际,推行预审查制度,探索民事再审审查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完善调研和业务指导机制,更好地发挥审判监督职能。

会议强调,各中院要强化组织领导,把“立审合一”工作列入“马上办”事项,“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确保落地落实。要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机制创新,逐步形成一整套符合湖南省法院实际的民事审判监督新体系。要加强队伍保障,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不断提升审监法官的司法能力。

据悉,在全面推进“立审合一”改革前,湖南法院民事审判监督工作采取“立审分离”模式,即先由立案部门对再审申请案件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裁定再审的,再移交审监庭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种模式存在案件审理期限长、立案审查和再审审理标准不一导致程序空转等问题。为此,2018年10月以来,湖南高院党组决定在高院机关和永州中院推行民事审判监督案件“立审合一”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绩效指标均大幅提升。截至9月20日,省法院审监一、二庭今年共办结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906件,民事再审审理案件481件,人均结案112.9件。民事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分别同期同比缩短64.4天、17.8天,程序空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效裁判既判力的影响。

湖南高院党组成员、立案信访局局长李立新,副厅级干部郭志刚,副巡视员李宇先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中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审监庭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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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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