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荷塘区检察院24小时内依法批捕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易莱香 唐明月 编辑:宋芳 2020-02-13 14:29:2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2月13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易莱香 唐明月)90后男子利用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通过微信朋友圈“卖”口罩骗钱获利,不料7天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2月12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王某批准逮捕。

据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经济拮据,在网上看到有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贩卖口罩获利,于是在无存货且无货源的情况下,1月30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布销售口罩信息。当日晚上,王某接到被害人肖某紧急订购3万个一次性口罩的需求时,当即要求交5000元定金方可发货,肖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转账5000元给王某。次日,肖某再次微信联系王某询问有无N95口罩,需紧急订购1000个,王某谎称12元一个,并要求交定金。肖某按照要求手机转账定金3600元给王某。王某收到钱后,不仅没有发货,反而弄虚作假,把假快递单号拍照发给肖某,谎称已经发货,要求肖某将剩余的钱转给他。肖某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再次手机转账2400元给王某。口罩久久未至,肖某多次催促王某。王某利用微信小号假装上家,自编自导“发货不出”骗局,妄图逃避责任。

2月6号,被害人肖某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荷塘公安分局通过微信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月7日下午在湘潭某客栈将王某抓获归案,并于11日将此案移送至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该案的员额检察官谢策雄介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24小时内依法作出逮捕决定,是落实高检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有效震慑犯罪,突出警示教育作用。也提醒群众在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易莱香 唐明月

编辑:宋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ontent/2020/02/13/6720052.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