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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判刑18年!宁资仟等13名被告涉恶案一审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王若愚 阳昌兴 宋美君 编辑:李璐 2020-08-01 11: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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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衡阳8月1日讯(通讯员 王若愚 阳昌兴 记者 宋美君)7月31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宁资仟等13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赌博、非法侵入住宅等罪一案,其中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宁资仟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据悉,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28天。

法院审理查明,以宁资仟、曾玉梅为首的犯罪集团,长期在衡南县云集及周边乡镇,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的实施开设赌场、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2008年起,该组织先后在衡南县保合村、某烟酒店、茶楼及滨河村、高堡村、斑竹村、云集财富广场,佳美园小区等地长期开设赌场,并以10000元每日利息300-500元不等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为收回高利贷,宁资仟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对债务人进行暴力讨债,并安排艾滋病人住进债务人家中,逼迫债务人还债。2010年1月,宁资仟与刘某欢、刘某、江某等人因争夺赌场“地盘”, 双方使用刀具在贵宾楼持械聚众斗殴,随后在刘某等人逃离现场后,宁资仟再次纠集曾玉梅、李勇、朱华亮等人分乘三台车将刘某拦下进行殴打,造成多人轻伤,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宁资仟、曾玉梅、刘长久等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被告人宁资仟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曾玉梅、刘长久、李加军为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对13名被告依法判决,其中宁资仟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被告人曾玉梅、刘长久等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一年五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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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若愚 阳昌兴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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