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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婷 王鹏 朱敏 编辑:王杨 2021-01-15 14: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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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1月15日讯(记者 陈小婷 通讯员 王鹏 朱敏)1月15日上午,零陵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年来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整治成果。发布会上,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扫黑办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零陵公安机关在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具体有哪些做法?

零陵区公安分局: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打掉黑恶团伙13个,其中涉黑团伙2个、涉恶犯罪集团4个、涉恶团伙7个;共破获刑事案件139起,刑拘241人,为群众挽回损失12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全区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具体做法是:一是提高站位部署推进。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分局“扫黑办”,定期督导调度,旗帜鲜明开展工作。专项斗争以来,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随着专项斗争的推进陆续组建13个工作专班,任务最重时抽调200名警力,同时攻坚3个案件。二是发动群众检举造势。在局属各单位都设立了举报信箱,开设举报邮箱、电话,通过宣传条幅、电子屏及微博、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发动群众揭发检举黑恶犯罪线索和震慑黑恶犯罪分子。专项斗争以来共接收群众举报线索33条,经核实发现涉恶集团和团伙8个,先后有16名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7名受害群众、140名目击证人到公安机关指证犯罪事实。三是严密核查精准打击。各派出所严格按照线索滚动摸排机制要求上报摸排线索,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每条办结线索必须由刑侦大队长、分管局领导、局长审核,全局共接收涉黑涉恶举报线索413条,经核实涉恶犯罪线索3条。重点强化侦破打击工作,2018年侦办的刘为等人黑社会组织案被誉为“三湘扫黑第一案”,破获刑事案件61起,判决涉黑团伙成员35人;2019年打掉零陵本地涉黑首案周某等人黑社会组织,破获刑事案件40起,抓获涉黑团伙成员18人;2020年办理的杨某等人涉恶案,破获刑事案件5起,刑拘3人。在黑恶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其他行业问题,已发“公安提示函”30件,跟踪督办行业部门抓好整改。四是协调联动打伞断血。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关系网”,推动纪法无缝衔接,确保不让一个黑恶势力“保护伞”漏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移送线索16人次,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0条;侦办中的2020年“6.21”专案提请纪委介入,已发现十余名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同时,加强对涉案资金的查控力度,已查扣涉案资金约1200万;正在办理的“6.21”专案已依法拆除违建住房16栋、违建厂棚40座,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记者:区人民检察院是如何发挥检察职能,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

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3年间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5件118人,移送审查后,并案提起公诉26件144人;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4件4人;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条,保护伞线索13条,发出检察建议书20份;成功办理了中央、省、市督办的三个重大涉黑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所办理的“1.8”涉黑专案被省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专案组被授予集体二等功。一是发挥“头雁作用”,提升攻坚凝聚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践行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制度,对重大涉黑渉恶案件进行包案指导。办理的“1.8”专案、“4.10”专案、“6.1”专案三个重大涉黑案件,均由检察长亲自挂帅,带领副检察长、刑检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集中优势兵力,集中攻坚。三个涉黑案件均在提前介入的情况下,实现“零退补”提起公诉,其中“6.1”专案受理仅12天便审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跑出了零检“加速度”。二是发挥引导侦查作用,提高办案质效。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渉恶案件实行全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调取、固定证据,提升侦查效率,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如对“4.10”专案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00余条,引导公安机关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证据,明确组织结构和组织犯罪;提出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意见2条,引导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强迫交易、妨害作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窝藏等多起犯罪,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三是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推动长效常治。严格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工作要求,针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重大行业领域乱象,制发检察建议书20份。积极推动行业清源。如针对办理金某某等人组织卖淫渉恶团伙案发现的旅馆、酒店涉黄涉毒案件高发问题,依法对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旅馆业的治安隐患问题,建议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消除治安隐患。公安机关采纳建议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肃清了全区旅馆中的各种违法乱象,挤压涉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生存空间,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记者:区人民法院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中的具体做法和成效是什么?

零陵区人民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零陵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涉黑保护伞案件4件,判处有期徒刑151人,是全市审结涉黑涉恶案件数量最多、大难要案最多、涉案人数最多、犯罪财产执行最多的法院。目前,涉黑涉恶案件结案率为100%,已顺利完成黑恶案件审判清零工作,我院被省高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刑事庭长被评为先进个人。一是坚定政治站位,周密建章立制。在部署筹划上,每月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指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案合议庭,专项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对影响重大的案件,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由审委会把控。承办涉黑涉恶案件中,院领导任审判长审理11件,刑事庭庭长直接承办9件,院、庭长办案量占总案的74%。二是高位部署推进,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定期调度和通报机制的“硬约束”,同时配合以适当倾斜审判资源、优先安排庭审排期、畅通快审快结机制的“软调度”,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高效。例如我院办理的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6.10”专案,询问光盘180张、案卷91卷一万余页,合议庭先后4次召开庭前会议,进行排非、重新鉴定等审查,在法警队、办公室、宣传口等多个部门配合下,集中三天时间完成高效开庭,共历时25天依法做出判决,该案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宣判后无一人上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明确工作重点,高效严厉打击。明确重点打击的范围与对象,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成员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数达61人,重刑率85.95%,凡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无一适用判处缓免刑。深入开展黑财清底工作,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截至2020年年底,执行到位涉案财产1033万元,总标的到位率达89.24%,打财断血效果明显。四是营造舆论声势,夯实群众基础。在高效打击的同时,我院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工作同频共振,共发出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报道数十篇,在国家级、省级媒体登载6篇,其中涉黑人数达35人、影响力重大的“1.8专案”相关报道在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刊登,营造强大舆论声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大的舆论基础。

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在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上主要有哪些做法和成效?

零陵区纪委监委: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在中央、省、市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零陵区纪委监委积极主动履行“打伞破网”工作职责,扛起政治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网伞清除”行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收集相关问题线索30件,移送区扫黑办2件,办结22件,正在办理6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4件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高质量完成市纪委转来中央督导组交办件9件,办结9件,给予纪律处分1人,诫勉谈话4人。重点查办“4.11”专案问题线索,与市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核查,立案审查调查2人,给予开除处分1人,另1人被批捕在押。同时集中力量组成以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汤小兵为组长的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实行“双专班”工作机制,严查沙沟湾杨某宗族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17名区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立案审查调查。

记者:零陵区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零陵区委组织部: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零陵区委组织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狠抓基层组织建设,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全区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全面开展村级组织班子运行情况摸排,纯洁队伍。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干部区级联审机制,2019年对全区1473名村干部进行联审。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按照“十不选”要求,实行逢进必审,截至1月15日,196名不符合资格人员不予提名。二是全面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强班子。2018年以来,对5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整顿升级,调整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党支部书记3名,排查出违纪违法问题村(社区)干部41人,有效提升全区基层党组织整体活力。三是全面建设骨干队伍,提升能力。大力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2020年10月底314个村(社区)实现“一肩挑”,占比94%;预计2021年1月底村(社区)“两委”换届后,达到97%。培养和储备村(社区)年轻后备干部1094人;通过召开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扎实推进党建网格化,建立一级党建网格1123个,二级党建网格9451个,形成乡村组户四级联动处理机制,1万余名党员联系超过8万余户群众,累计解决问题约1.98万个;大力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能力提升行动,利用区乡村三级党校,举办村级干部集中培训班46期,集中培训村“两委”班子成员4530余人次,对3422名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进行免费实用的技术培训。

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已告一段落,围绕打好收官战目标,下步零陵将采取哪些有力工作措施?

零陵区扫黑办:2020年是全国扫黑除恶收官之年,三年专项斗争为期目标结束,但扫黑除恶不会画上句号,根据中央安排部署,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扫黑除恶将转入常态化。我区将全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为巩固平安零陵建设成果,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美丽新零陵保驾护航。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一批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固化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做法,从依法严惩、行业监管、执纪监督、市域治理、组织领导等重点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智能公开的举报机制、打早打小的惩处机制、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办机制、持续推进的领导机制、激励约束的考评机制”六大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开展一轮宣传造势。区委宣传部将牵头组织区融媒体中心及有关新闻单位,围绕依法打击、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基层治理、行业整治、机制建设、先进人物等方面提炼专项斗争战果和工作典型,挖掘新闻亮点,全方位宣传我区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掀起全区群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三是总结三年专项斗争。认真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成绩,分析不足,宣传、推介、表彰一批乐于奉献、敢于斗争、作风过硬、工作突出的先进人物,树立典型,激发斗志,弘扬各条战线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为三年专项斗争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四是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留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委和行业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作;保留区直政法机关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确保区级具备一支有战斗力的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把扫黑除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推进,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把扫黑除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到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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