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河组在乘船查看。
巡查发现河道水葫芦。
12月1日上午,衡阳县委常委、副县长邓明君、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友顺,在蒸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同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活动。
巡河组一行人通过沿河走访和乘船查看等方式,对西渡河坝水域、县城西渡水源地开展实地巡查,了解环境卫生、河道保洁、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的问询。
巡查发现,蒸水河存在岸边垃圾未及时清理、河面漂浮水浮莲、水源地非法垂钓等问题,衡阳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进行了当场取证,决定跟进监督,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用法治力量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少不了法律监督。”邓明君指出,要严格落实好省、市“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各项部署要求,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
“此次巡河活动是衡阳县检察院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一次生动实践”,罗友顺表示,下一步,衡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定期联合县河长办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巡河检查,进一步做精做细“两长”协作依法治河模式,真正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为实现河清水秀的目标贡献检察力量。(衡阳县融媒体中心 丁源 陈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