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地方立法40周年。40年来,湖南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历史发展脉搏和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在民主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红网时刻新闻从即日起推出“立法故事”系列报道,由立法亲历者来讲述湖南40年立法进程中的动人瞬间。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长沙报道
血吸虫,这看似微小却祸患无穷的杀手,在新中国成立前残忍地带走了洞庭湖区无数百姓的生命。
1951年,湖南血吸虫病人超过了60万,晚期血吸虫病人高达万人之众。1955年,毛主席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从此,新中国拉开了系统防治血吸虫病的序幕,湖南作为主战场之一,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也开启了湖南血吸虫病防治立法的征程。
这段波澜壮阔的立法征程,是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罗瑛瑗永生难忘的回忆。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副处长罗瑛瑗。
“瘟神”去而复返,法制力量带来新曙光
湖南曾以人民战争的方式,以“万人捡螺”的决心,进行了湖洲灭螺大会战,与血吸虫发起了殊死搏斗。1951年至1961年短短十年,病人数由60万锐减至20万。钉螺面积也下降了74.5%。
这个结果,不仅是直接给湖南人民带来福祉,同时也令世界卫生组织大感惊喜。1958年7月,毛主席欣闻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发表著名诗篇《送瘟神》。遗憾的是,由于洞庭湖泥沙年复一年的淤积,钉螺孳生面积年年扩大等原因,这个好的势头未能继续巩固下去。
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疫情明显回升,“瘟神”有卷土重来之势。面对疫情的反复,人民群众的疾苦,党和政府焦急万分。
直到1987年,一股扭转乾坤的力量出现了,为疫区人民带来了新的曙光,它就是法制的力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经过慎重研究,决定用立法来整体推进湖南血防工作。
1987年9月,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湖南30多年来依靠人民群众的防治管理经验上升为立法,将防治血吸虫病的担子压到政府的肩上,将人畜同步化疗这一湖南人民首创并得到原卫生部认可的经典做法予以确认和推广。
从此,湖南血防工作迈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千军万马送“瘟神”,有效控制血吸虫病蔓延
罗瑛瑗表示,实践证明,进行血防工作,有法可依与无法可依大不一样。
1996年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疫区人口流动加大,给血吸虫病的传播提供了条件,湖南发现湖区之外的新疫区,疫情有扩散的危险。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9月对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这次修改将重点放在了防治上,对凡能引起人、畜患病的各种因素,如水、粪便及治疗都作了进一步的规定。血吸虫的繁殖离不开钉螺,消灭钉螺就能消灭血吸虫,因此,对防灭钉螺进行了专章规范。
法制之于灭螺的效果,就如同千军万马送“瘟神”,有效地控制了血吸虫病的蔓延。
2004年,国务院在岳阳召开现场会,时任副总理、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仪亲赴岳阳会议,她希望湖南再经过几年努力,力争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行政法规,法规大量吸收了湖南立法的成果。可以说,湖南立法的先行先试为国家行政法规的制定贡献了湖南人民的智慧。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2007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条例》第二次修订,这次修改将重点放在了保障上,聚焦转变疫区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施改水改厕、封洲禁牧、对家畜圈养的方式来阻断传染源。
《条例》将血吸虫病纳入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享受工伤待遇。
罗瑛瑗亲历了这次修改。她在岳阳县调研时,湖南存活时间最长的晚血患者王有勋老人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热泪盈眶地说:“我爸爸在新中国成立前得了大肚子病(血吸虫病),死的时候才24岁啊,我15岁就代替他下河捕鱼也被感染了,没想到我能活到80岁,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
“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2018年是纪念毛主席发表诗篇《送瘟神》60周年,也就是在这一年,主席家乡人畜血吸虫感染率已降至零。
如今,湖南血吸虫病防治立法,伴随着血吸虫防治这场伟大的战役走过了31年,写下了湖南立法40年中厚重的一笔。
相关链接: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向宏鑫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