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地方立法40周年。40年来,湖南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历史发展脉搏和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在民主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红网时刻新闻从即日起推出“立法故事”系列报道,由立法亲历者来讲述湖南40年立法进程中的动人瞬间。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议案建议处副处长汪映萍。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长沙报道
在多年代表建议工作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议案建议处副处长汪映萍,曾经历一次令她印象深刻的代表建议督办。
2014年,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坝区失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问题的建议》。该建议因为涉及群众多,资金缺口大,通过内司委、联工委连续三年锲而不舍跟踪督办,问题才最终妥善解决。
事实上,每一条代表建议背后都是一方百姓的利益诉求和热切期盼。代表建议工作如此重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缺少法治保障。
湖南代表建议工作条例于2003年颁布。然而,代表建议工作中出现的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已无法解决,急需修订。
汪映萍亲历了代表建议工作条例修订时遭遇的两次不同意见的交锋。
约束和规范代表提建议入法,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写进条例
条例修订草案内容争论之一是能否对代表提出建议进行约束和规范。
2013年,有人提出《关于重点扶助湖湘文化基金会的建议》,这个基金会其实是代表自己的企业牵头成立的。对这种极少数涉及代表个人利益的建议,因原条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无法拒绝受理。
因此,在草案修订时明确规定了不宜作为建议提出的几种情形,引导代表履职为公、履职为民。
审议中有人赞成,认为代表提出建议也是行使公权力,凡是公权力就应当有边界。但是也有人不同意,认为条例应当着重突出保障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利。
通过认真研读代表法,深入领会中央和全国人大文件精神,大家结合工作案例,反复研究,最终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对代表提出建议进行约束和规范。
能否将督办重点处理建议的做法写进条例中,是争论的另一个重点。
反对者认为,所有代表提出的建议都同等重要,立法上不能有轻重之分。
赞成者认为,对那些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建议,明确规定“常委会进行重点督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办理”,能推动建议尽快落地,使百姓尽早受益。
各方意见难以统一的关键时刻,2016年5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领导关于“做好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办理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铿锵有力的讲话,给条例修订指明了方向,最后这些规定顺利入法。
法治保障带来代表建议办理效果获得明显提升
经过立法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一个短短二十四条的工作条例,从2014年启动立法调研,到2016年最终通过,历经常委会会议四次审议,历时整整三年。
条例修订后,为代表建议工作发挥了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
汪映萍介绍,两年来,湖南代表建议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省政府常务会议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工作;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带头领办重点处理建议已经成为新常态;各单位一把手现场调研办理代表建议蔚然成风,落实了一批批代表呼吁的民生实事。
两年来,湖南代表建议办理效果明显提升,当年解决或者纳入计划解决率从2014年的25.91%提高到2017年的50.04%,2018年达到55.71%。
建议办得好,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今年省人大会议期间建议数量达到1398件,再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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