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地方立法40周年。40年来,湖南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扣历史发展脉搏和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在民主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奋力拼搏,取得了累累硕果,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红网时刻新闻从即日起推出“立法故事”系列报道,由立法亲历者来讲述湖南40年立法进程中的动人瞬间。
长沙市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钟阳媚。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长沙报道
“我们尊重人家的路权,就是保护自己的路权……”时间指针拨回14年前, 2005年5月31日上午8时,《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正在举行,陈述者各抒己见。
长沙市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钟阳媚介绍,15年前的长沙,曾出现多起出租汽车罢运事件,公交车不是迟到,就是挤满了人,不少市民每天在上下班路上要花费大量时间,苦不堪言。这种交通乱象背后折射出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长沙市人大决定将公共客运立法提上日程,并尝试采用听证会的形式最大程度地听取最广大市民最真实的声音。
一名陈述人在听证会上连发4问反驳
当时,各路媒体记者聚集在听证会现场,各种“长枪短炮”严阵以待,会场上座无虚席,过道和门口都被人群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刻,无数目光聚焦于此,在等待和见证一个重要时刻……
听证会上,来自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媒体等行业的18名代表各自陈述自己的意见,每一分钟都充满了观点的博弈、碰撞、交锋。其中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权到期后的获取方式问题成为了听证会的焦点。
一位来自公用事业局的陈述人说:“我百分百赞成“招投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迅速规范市场,促进规模经营,实现做大做强做出品牌,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话音刚落,来自出租汽车公司的陈述人接过话筒,连发四问:“这个行业无论是经营者还是驾驶员,绝大多数是不是遵纪守法?作为一个十分脆弱而又承担市民日常出行重担的行业,是相对稳定好,还是去折腾、重新换一批公司和驾驶员好?如果现有的出租汽车公司没有中标,那巨资购买的几十台甚至几百台车辆如何处置?有条件续期,淘汰违法乱纪的个别公司和驾驶员,用一个小代价实现整个行业的优化提质、群众的出行有序,难道不是最优方案吗?”
8小时立法听证听取百姓最真实的声音
据钟阳媚回忆,在长达8个小时的听证过程中,有政府部门的态度,有出租行业的坚持,有广大市民的建议,有众多媒体的追问。所有的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表达,这是市民们第一次真切而清晰地感受到人民的话语权是如此的神圣。
由于情况复杂、影响重大,长沙市委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最终,条例得以出台实施,有效维护了各方利益。条例公布后,不少市民感叹:“立法听证会不是在走过场,是真的在听老百姓的声音啊!”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此次立法听证会在全国首次进行电视电台直播,开创我国地方立法先河。
通过立法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一次次将人民的心声化为“接地气”的条文,啃下多个领域的“硬骨头”,出台多个全国的“第一部”……获得立法权33年以来,长沙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68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管理等诸多领域,该市如今在全国城市法制环境评比中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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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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